第(1/3)页 五年后,北城国际会展中心。 一年一度的全国珠宝设计大赛颁奖典礼,正在这里隆重举行。水晶吊灯流光溢彩,红毯铺地,衣香鬓影,往来皆是业内名流和顶尖设计师。沈氏集团作为本次大赛的最大赞助商,沈砚辞自然是坐在最前排的贵宾席上。 他穿着一身高定黑色西装,身姿挺拔,眉眼间比五年前更添了几分冷冽和沉稳。这五年,他一手将沈氏集团带上了新的高度,成为了北城当之无愧的商业巨擘,只是那双深邃的眼眸里,总是藏着一丝挥之不去的落寞。 助理莫已站在他身侧,低声汇报着:“沈总,这次大赛的一等奖作品《掌纹雪》,最近在市场上的呼声极高,多家奢侈品品牌都在争抢独家合作权。设计师是个新人,叫温寻雪,是以个人名义参赛的,资料上显示……” 助理的话还没说完,沈砚辞的目光,就被舞台中央的大屏幕吸引了过去。 屏幕上,正展示着那枚名为《掌纹雪》的戒指。铂金戒托被打磨成雪花的形状,细腻的纹路层层叠叠,而戒面最中心的位置,却刻着一道浅浅的、形似疤痕的纹路,像是一枚烙印,刻在冰雪之上。光影流转间,那道疤痕竟像是活了一样,透着一股破碎又倔强的美感。 沈砚辞的瞳孔,骤然收缩。 那道疤痕…… 那道疤痕的形状,和他掌心的那道,一模一样。 心脏,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,疼得他呼吸一滞。他放在膝盖上的手,不自觉地收紧,掌心的疤痕,像是在隐隐发烫。 “温寻雪……”他低声念着这个名字,声音沙哑得连自己都没察觉到。 这个名字,他在心底念了五年,念到几乎发疼。他派人找过她,可她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,没有一丝踪迹。他以为,这辈子,都不会再听到这个名字了。 就在这时,主持人清脆的声音,响彻整个会场:“接下来,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,欢迎本次全国珠宝设计大赛一等奖的获得者——温寻雪女士!” 聚光灯骤然亮起,打在舞台的入口处。 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人,缓缓走了出来。 她身形纤细,长发挽成一个简单的发髻,露出白皙修长的脖颈。五年的时光,褪去了她身上的青涩和怯懦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淀后的温柔和坚韧。她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妆容,眉眼依旧清丽,只是那双眼睛里,再也没有了当年的炽热和欢喜,只剩下一片平静的湖水。 她手里拿着奖杯,走到舞台中央,对着台下微微鞠躬。声音清澈,带着一丝从容:“大家好,我是温寻雪。很荣幸能获得这个奖项,《掌纹雪》这个作品,是献给……” 她顿了顿,目光不经意地扫过前排的贵宾席,然后轻轻笑了笑,继续道:“献给一段,埋葬在风雪里的过往。” 沈砚辞坐在台下,看着舞台上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,浑身的血液,像是瞬间凝固了。 是她。 真的是她。 温寻雪。 他的寻雪。 五年了,他终于又见到她了。 他看着她,看着她嘴角那抹云淡风轻的笑,看着她眼底那片毫无波澜的平静,心脏像是被无数根针扎着,密密麻麻的疼。 她变了。 她不再是那个会拉着他的衣角,怯生生喊他“砚辞”的小姑娘了。 她现在,是光芒万丈的设计师温寻雪。 而他,是她避之不及的,过往。 苏晚璃坐在他的身边,察觉到他的异样,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脸色瞬间沉了下来。她伸手,挽住他的胳膊,声音娇柔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警告:“砚辞,你看什么呢?颁奖典礼还在进行呢。” 沈砚辞却像是没听到一样,目光死死地锁在舞台上的温寻雪身上,指尖因为用力,而泛出青白。 他的脑海里,瞬间闪过五年前那个雪夜。她穿着单薄的米白色毛衣,冲进漫天风雪里,背影决绝。还有他掌心的那道疤痕,以及她刚才说的那句——献给一段,埋葬在风雪里的过往。 原来,她从来都没有忘记。 原来,那道疤痕,不仅刻在他的掌心,也刻在她的心底。 舞台上,温寻雪已经发表完获奖感言,转身准备下台。 就在她转身的那一刻,她的目光,终于和沈砚辞的目光,撞在了一起。 四目相对。 时间,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。 温寻雪的脚步,微微一顿。 她的眼底,闪过一丝极淡的波澜,快得让人抓不住。随即,她便移开了目光,像是看到了一个陌生人一样,神色平静地,走下了舞台。 沈砚辞看着她的背影,心脏像是被狠狠撕开了一道口子,鲜血淋漓。 他知道。 这五年的时光,不是只有他一个人,在守着回忆。 这场重逢,不是结束。 而是,爱恨纠缠的,开始。 窗外,不知何时,又飘起了细碎的雪花。 雪落掌纹,是未尽的缘分。 也是,五年烬燃的,爱恨纠缠。北城的冬日常年被铅灰色的云层笼罩,寒风卷着细碎的雪沫子,打在市一院的玻璃幕墙上,发出沙沙的声响,像是谁在耳边低低地呜咽。 这是温寻雪来到北城的第三个月,也是她答应陆知珩做他女朋友的第三天。自从珠宝展后他她根本没有时间去多想那个男人,那个就沈砚辞的男人! 她裹紧了身上那件驼色的羊绒大衣——是陆知珩前几天送的,料子柔软暖和,衬得她那张素来苍白的脸多了几分血色,却掩不住眉宇间沉淀了五年的疏离与冷硬。她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,桶里是她凌晨五点起来熬的骨髓补汤,要送去给住院的弟弟温星宇。桶身被她攥得发烫,指节却泛着冷白的光。 陆知珩跟在她身侧,身姿挺拔,穿着一件浅灰色的手工西装,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,浑身上下透着温润儒雅的气质,可那双看向温寻雪的眼睛里,却藏着旁人看不懂的执拗与坚定。他伸手,自然地替温寻雪拢了拢被风吹乱的碎发,指尖擦过她的耳廓时,带着小心翼翼的温度,声音温和得像冬日里的暖阳:“慢点走,雪天路滑,别摔着。” 温寻雪抬眸看他,眼底掠过一抹浅淡的笑意,那笑意却没抵达眼底,只是点了点头,声音清冽,带着一丝刻意维持的平稳:“知道了。” 这五年,是陆知珩陪她走过了最难熬的日子。 她离开沈砚辞的那年,带着满身的伤痕远走他乡,弟弟温星宇的白血病突然恶化,急需骨髓移植,手术费像一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。是陆知珩,不知从哪里得知了她的消息,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面前,垫付了巨额的手术费,联系了最好的医生,守在手术室外,陪她熬过了一个又一个绝望的日夜。他从来没有提过当年沈砚辞是如何伤害她的,也从来没有逼过她什么,只是默默守在她身边,在她熬夜画设计稿时递上一杯热牛奶,在她为弟弟的病情焦虑得整夜睡不着时,温声安慰她“有我在,星宇会好的”。 温寻雪不是铁石心肠。 她知道陆知珩的心意,也知道这五年他为她和弟弟做了多少事。三个月前,她带着痊愈的弟弟回到北城,陆知珩向她表白的那天,也是这样一个飘着雪的日子。他站在漫天风雪里,看着她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说:“寻雪,我不求你立刻爱上我,我只希望能陪在你身边,护你和星宇一世安稳。” 她犹豫了三天。 这三天里,她无数次想起沈砚辞。 第(1/3)页